4月6日,15屆137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城市水浸點、涵洞、隧道內澇風險區域劃定和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進一步提高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嚴防災害發生,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工作方案》劃定易發內澇潛在風險區域。創新運用遙感技術和激光雷達數字高程模型,識別全市不透水地面和地面洼地,劃定62個易發內澇潛在風險區域面積共772.84平方公里,支撐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城鄉內澇安全底線,優化城市空間規劃布局,合理劃定和保護雨水行蓄的藍綠空間。
《工作方案》提出城市更新綜合治理措施。對城市更新范圍易發內澇潛在風險區域進行識別和排查,廣州市三年、五年以及十年城市更新改造規劃中約303.17平方公里處于易發內澇潛在風險區域,占全市易發內澇潛在風險區域總面積39.23%,提出綜合施策、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提高更新改造區域防洪排澇能力。
《工作方案》編制“兩圖一表”。全面梳理全市近三年內澇點情況,摸查各內澇點水浸深度、時間和存在問題,并多輪征求市區水務、交通和住建等部門意見,編制易發內澇潛在風險區域分布圖及風險點分布圖、治理清單表,針對水浸程度和存在問題分類提出風險點治理措施,均分解到各區形成“兩圖一表”,為市區相關部門應對洪澇風險提供了系統治理切入點和空間范圍,從空間風險管控維度提升應對洪澇風險的能力。
《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保障措施。提出加強生態保護和用地保障、城市更新落實防洪排澇設施建設、系統評估易發內澇潛在風險區域、推進內澇風險點治理、完善城市豎向規劃、落實防洪排澇專項工作、推進海綿城市系統性建設等七項工作任務;同時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管理措施、強化應急處置和落實資金保障等四項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