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記者從鶴壁市城市管理局獲悉,住建部、國家發改委日前聯合發布公告,經專家預審、現場考核、綜合評審及公示后,決定命名包括鶴壁市在內的34個城市為第十批(2020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在省入選的6個城市中,鶴壁市考核成績排名第一。
據了解,鶴壁市高度重視城市節約用水工作,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20余個市直部門為成員的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形成多層次的創建領導體系,穩步推進工作落實。特別是近年來,為推動高質量富美鶴城建設,該市以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為目標,以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為核心,以創建節水型小區、單位、企業為載體,全面實施國家節水行動,扎實落實各項節水措施,強力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城市節水工作成效顯著——
自2018年以來,鶴壁市財政每年在節水方面的財政投入占當年財政支出均在0.5‰以上;建成273個海綿城市試點建設項目;自備水計劃用水率均為100%;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低于10%;再生水利用率超過37%;生活用水器具市場在售用水器具中節水型器具占比100%;節水型企業、單位、居住小區覆蓋率分別達到31.4%、34.88%、19.56%……各項考核指標均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組現場考核要求。
2020年10月11日至13日,國家節水型城市現場考核組對鶴壁市創建工作進行考核驗收。經過查閱資料、問詢答疑、現場查勘,考核組高度認可該市節水工作。在綜合評審及公示后,該市成功入選第十批(2020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