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黃河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協作框架協議簽字儀式在鄭州舉行。黃委副主任薛松貴、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黃河局”)副局長曾永分別代表黃委和黃河局簽署《黃河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協作框架協議》。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著力加強黃河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根據《生態環境部水利部關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的指導意見》,黃委和黃河局經過深入交流和充分溝通,達成了《黃河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協作框架協議》。根據協議,雙方將在黃河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中加強協作,在信息通報、研判預警、應對處置、聯合執法、技術交流等方面強化合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水污染事件對黃河流域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
協議的簽訂,標志著黃委和黃河局在共同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方面有了遵循和依據。
簽署會上,雙方座談交流各自的工作情況后,表示要繼續發揮各自的職能優勢,取長補短,妥善預防和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同時,要以協議簽署為新的起點,不斷深化各方面的交流合作,相互學習借鑒,提升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為讓黃河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共同奮斗。
黃委和黃河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簽字儀式。